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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评选2019-2020学年“优秀基层学生分会”、“十佳学生会干部标兵”、“优秀学生会干部”工作的预通知
2020-11-27 12:49  


一、参评范围

校学生会、学生社团管理评议委员会、各基层学生分会、及其成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基层学生分会评选条件

1.思想引领坚定。对学生分会工作人员加强思想引领,突出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深入领会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学习活动。通过线上思政大课及线下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为实现中国梦增添青春正能量。

2.学生会落实改革情况。落实院党委的全面领导、接受院团委和校学生会双重指导。建立健全学生分会管理制度,完善学生分会重大活动的事前审核和事后评估机制。积极推进学生会改革工作,深入研究省学联发布改革文件要求,落实基层学生分会组织架构基本定位,加强校级学生会与学院学生分会的工作联动,使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3.队伍建设有成效。需聚焦改革运行机制、规范基层学生分会学生干部的产生、工作分配和机构设置,优化机构以及人员规模、严格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条件和程序。从总体上,坚持从严治会、建立述职评议制度;各基层学生分会干部团结协作,作风踏实,学习成绩优秀,模范带头作用明显,定期开展理论学习和相关技能培训。对个人,学生分会工作人员则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4.学生代表大会制度落实到位。学生分会依据《关于加快落实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任务的通知》 (赣青联发〔202013) 《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等文件规定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保障学生分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保障广大同学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治理,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积极落实大会开展的各项工作部署,大会坚决秉持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

5.活动开展有特色。开展符合学院特点、适应同学需求的活动,吸引广大同学;活动主题具有教育意义,同学参与度高,活动后期有反馈、有总结、反思。积极开展创新创业、科技创新、校园文化、实践育人、体育锻炼等各类成长服务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参加校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并在2019-2020学年组织承办一项及以上校学生会活动(未承办不得参评)按时完成校学生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在活动和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

6.权益维护积极。通过组织各类宣传以及开展法制类教育活动,加强学校法制建设,强化师生的法制意识,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均衡、协调发展。落实学生会学生权益维护机制,建立起明确的、由大众熟知的权益维护部门,坚决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7.新媒体建设有成效。新媒体组织需满足学生以及教师对多层次文化传媒产品和服务的需要,必须牢牢坚持、不断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加强同学与新媒体组织的沟通联系,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传媒生产力,拓展网上工作阵地,改革完善有关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在文化传媒供给上有大作为。

()十佳学生会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截至202011月,各基层学生分会主席团成员(每学院限报1名)、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工作时间满壹年者可参评。在任的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学生社团管理评议委员会主席团成员不参评。

2.在职期间,按照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相关团学组织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有利于校风学风建设的活动,团结带领同学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3.同时满足“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所有条件。

(三)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争做“学知识、爱科学、练本领、当能手、成人才、争上进”的大学生。

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成绩优秀,评选者任期内无不及格科目。

3.热爱学生会工作,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中勤奋踏实、任劳任怨、讲奉献、讲团结、讲协作,工作成绩突出。

4.待人诚恳、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好的威信,能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

5.能积极参加校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推进完成校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且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6.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响应号召,参与社区(村)防疫支援工作,有序参与疫情联防控制,为构筑疫情防线贡献青春正能量,彰显新时代大学生精神风貌和责任担当、勇于跻身防疫前线的青年志愿者优先。

7.勇于奉献自身,毅然加入防洪战斗,参与防洪支援工作,响应学校号召,加入青年志愿者突击队,投身前线防洪工作,展现大学生奉献精神,彰显时代担当和责任担当,勇敢跻身防洪艰苦战斗的学生会干部优先。

三、评选名额

全校共评选“优秀基层学生分会”7个,“十佳学生会干部标兵”10个,“优秀学生会干部”若干。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学生会组织要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本次评选工作,拟推荐人需填写申请表,拟推荐的学生会组织和各级学生会干部需向所在二级学院党团组织汇报。

2.各级学生会组织按照评选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请在收到通知后在2020113024:00前将推荐名单(各申报表)及材料报送至校学生会办公室,电子表发送至九江学院学生会办公室邮箱JJU_su_bgs@163.com,纸质表请交于九江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02学生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余  婷

联系方式:JJU_su_bgs@163.com


附件:1.优秀基层学生分会考核办法

2.优秀基层学生分会评选细则

3.基层学生分会成员名单

4.“优秀基层学生分会”申报表

5.“九江学院十佳学生会干部标兵”申报表

6.“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表


  九江学院学生委员会

20201118


附件【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优秀基层学生分会评选”的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九江学院优秀基层学生分会考核办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九江学院2019-2020年度优秀基层学生分会评选细则.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九江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基层学生分会”申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九江学院2019-2020学年二级学院学生分会成员名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九江学院2019-2020学年“十佳学生会干部标兵”申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九江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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