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实践素养,拓宽学生课内课外学习的渠道。9月24日晚,政法学院在综合楼524室举办了《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专题讲座。九江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刘士豪担任主讲人,全体大二法学专业学生聆听了此次讲座,讲座由政法学院副院长宛锦春主持。
讲座开始,政法学院副院长宛锦春对主讲人刘士豪处长进行了简短的介绍。刘士豪处长对《刑法》的有关概念进行了相关解释,刘处长说:刑法需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个人权,包括的不仅是好人的权利,同时也包括坏人权利,刑法的保障性不在于刑罚而在于打击犯罪。刘处长结合工作之中的案例向同学们阐明了刑事诉讼证明工作的困难性。刘处长讲得生动精彩,同学们听得聚精会神,伴随着同学们热烈的掌声,活动圆满结束。
讲座拓宽了法学专业学生的课内课外法律学习的渠道,通过对真实案例的了解和对相关论点的详细剖析,使同学们更好地了解了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工作相关知识。